关于推动国家服务贸易新型智库建设的函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0-06-22 10:28来源: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 有关事项说明 一、增补依据 专委会将遵照《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章程》《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条例》《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增补专家、特约研究员。 二、增补范围 (1)计算机和信息服务;(2)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;(3)广播影视与视听服务;(4)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;(5)出版印刷服务;(6)广告服务;(7)医疗和保健服务;(8)保险服务;(9)金融服务;(10)教育服务;(11)运输及相关服务;(12)旅游服务;(13)邮政和电信服务;(14)建筑和工程服务;(15)市场调查与管理咨询服务;(16)法律和会计服务;(17)租赁服务;(18)人力资源和安全调查服务;(19)分销服务;(20)环境服务;(21)与生产制造相关的服务;(22)其他服务业;(23)服务经济研究;(24)服务贸易发展研究;(25)贸易便利化研究;(26)服务型企业管理研究;(27)服务贸易人才培养研究;(28)服务贸易标准研究;(29)商业模式研究;(30)服务模式、服务标准研究;(31)服务贸易统计研究等。 三、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请参阅《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管理办法》。 四、权利与义务 1、专家、特约研究员的权利与义务请参阅《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管理办法》; 2、专委会的专家、特约研究员可自愿、自动成为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·云智库的签约专家、特约研究员,并接受平台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,自愿开展相关工作。具体权利与义务如下 (1)平台签约专家、研究员可以作为云智库的论文、研究报告、调研报告、在线阅览、图书等内容的提供者。 (2)平台签约专家、研究员可以作为云智库培训、在线会议讲师,作为录播、直播讲座内容的提供者。 (3)平台采用知识付费的运营模式,平台签约专家、研究员可采用自定义收费、免费方式,获得相应报酬并享有作品的知识产权。 (4)平台签约专家、研究员可依据作品点击率予以展示,作为相应机构邀请培训、会议等活动的备选讲师,高校客座教授、校外导师,政府、园区、企业咨询专家等。 (5)平台签约专家、研究员可依据作品点击率予以展示,作为在线评审项目的备选专家。 (6)平台签约专家、研究员可以依据约定取得相应报酬。 五、联系方式 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华汇大厦4层 电 话:010-57245254,15910911902 E-mail:zgfwmy@catis.org.cn 协会官网:www.catis.org.cn 中国服务网:www.chinaservice.or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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